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北市議會辦理「姊妹市青年大使交流互訪活動」,鼓勵本校符合資格之高中部一年級學生報名參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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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3 年 2 月 20 日 |
發佈單位 | 推廣交流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
公告等級 | 轉知 |
點閱次數 | 107 |
公告內容 | 主旨:臺北市議會辦理「姊妹市青年大使交流互訪活動」,請本校有意申請學生於112年3月6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繳交相關文件至本校實驗新創中心給陳冠妤老師,逾時不收件。 說明: (一)報名資格: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含國立)一年級學生。 1、鳳凰城青年大使暫訂6月17日至7月8日來華訪問;本市青年大使赴鳳凰城訪問之日期為7月8日至31日。 (三)交流費用 1、鳳凰城、里加市及華沙市青年大使在臺期間之食宿、交通及參觀聯誼活動等接待相關支出,均由本市青年大使之家庭負責及安排,本市青年大使在該國訪問期間之食宿、交通及參觀活動等接待相關支出則由對方家庭負責。 (四)交流名額 1、鳳凰城3名,里加市1名,華沙市2名,共計甄選正取6名,備取2名,每校以不超過2名為原則。 四、報名資訊 (一)請本校有意申請學生於112年3月6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繳交相關文件至本校實驗新創中心給陳冠妤老師,逾時不收件。 (二)報名學生注意事項 1、須檢具青年大使申請表、青年大使行為守則單及家長同意書等正本,無家長簽名同意者,視同無效。 3、有以下情形者,請勿報名,如經發現,資格取消,並須賠償市議會相關支出。 (1)非本國國民、有雙重國籍或他國永久居留權者。 五、青年大使於回國後一個月內,須提出500字以上書面心得報告及登機證。報告格式公布在市議會網站,以電子檔案方式傳回市議會,內容可針對活動內容、接待及作客、國外風土人情、所見所聞內容之心得感想、本活動缺失及建議等盡情發揮,報告送交市議會審閱後,始由市議會發予證明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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