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芳和實中115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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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6 年 7 月 29 日 |
| 發佈單位 | 特殊教育組 |
| 公告類別 | 重要公告 |
| 公告等級 | 無 |
| 點閱次數 | 182 |
| 公告內容 | 芳和實中115學年度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畫 肆、申請方式: 一、申請時間:115年8月31日、116年2月26日前。 二、申請資格:申請學生須具資優資格;未具資優資格者,須先通過本市鑑輔會認定之資優鑑定評量。 三、申請方式:由學生本人依其身心發展狀況、學習需要及意願向學校申請;學生未成年者,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顧者代為申請。請至學生輔導中心特殊教育組領取申請表,並繳交相關證明文件。 四、因每項實施方式的標準不同,請於報名時註明申請項目以利行政作業之進行。 五、審核方式:依據『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點』,辦理資優學生縮短修業年限之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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