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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教育部辦理「教育業務志願服務獎勵實施計畫」1案, 鼓勵符合資格者踴躍推薦。
發佈日期 2026 年 8 月 10 日
發佈單位 輔導諮商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04
公告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7月31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50072317號辦理。
二、旨揭計畫獎勵對象為對推動學校教育、社會教育及青年發
展業務,有具體優良事蹟之績優志工、志願服務團隊及運
用單位。推薦單位為教育部及所屬運用志工或志願服務團
隊推展教育業務之機關(構)、各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
校及教育部主管之法人或經政府立案之團體。
三、獎勵資格:
(一)志工:截至當年度6月30日止,於運用單位從事教育志願
服務工作,連續服務2年以上,且服務時數累計達 200小
時以上,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並經所屬運用單位
考核具有績效者。(二)志願服務團隊:截至當年度6月30日止,經運用單位備查
在案,於運用單位連續服務1年以上,志工人數達10 人
以上,並經運用單位考核具有績效者。
(三)運用單位:截至當年度6月30日止,定有志願服務團隊組
織規定,運作良好,並有定期、持續推動服務之事蹟,
且團隊至少成立滿3年,志工人數達30人以上,並經教育
部審查成績優良者。
四、本案推薦日期自115年8月1日起至115年9月30日止(以郵戳
為憑),推薦方式及表揚獎勵等請詳閱實施計畫,相關表
格可至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網站最新消息下載(網址:
https://www.yda.gov.tw/)
五、本案報名問題請逕洽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承辦人林先生,電
話:02-77365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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