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115學年度中小學 媒體素養教育基地學校計畫」一案,請學校於115年4月2日(星期四)前提出申請
發佈日期 2026 年 3 月 06 日
發佈單位 教學課務組
公告類別 教職員專區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65
公告內容

一、該署為培養教師具備媒體素養知能,進而發展教學模組、
教材教案及專業學習社群,以區域推廣模式分享及推動學
校產出媒體素養教育課程和課程地圖,爰辦理旨揭計畫,
計畫重點說明如下:
(一)國小將媒體素養教育列入校訂課程,國中則列入校本課
程。
(二)每學年應至少擇一個年級,實施至少4節課,並逐年增加
一個年級推動,3年內發展媒體素養課程地圖;第4年起
國小至少四個年級、國中至少二個年級實施媒體素養教

育課程。
(三)第1年至少設計教案2份,每份教案至少實施2節課;課程
模組部分,於第2年及第3年針對實施年級之校訂課程開
發至少4節課,或結合不同領域之校本課程,開發每學年
至少6節課。
(四)第4年起進行跨校課程推展,全校至少超過二分之一年級
實施媒體素養教育,每年級每學年至少實施4節課及研發
可實施4節課的教材,並至少辦理1次校際教師專業學習
社群活動、公開觀課或成果發表等活動。
二、計畫申請以執行3年為期,並經該署核定後,分年撥付補助
經費;續辦學校則請提報該學年度之修正計畫及經費表。
三、該署訂於115年3月13日(星期五)上午10時至12時召開線
上說明會(連結:https://meet.google.com/esq-eotr
qed),請本市續辦學校及有意願申請之學校派員參加並核
予出席人員公假。
四、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詳閱附件計畫及經費申請部分,高中
請逕向國教署提出申請,並於115年4月2日(星期四)前,
免備文檢送計畫書電子檔(word及核章pdf檔),寄至本局
承辦人信箱:
(一)國小:國小教育科黃科員(信箱:edu_pe.32@gov.
taipei,電話:1999轉分機6371)。
(二)國中:中等教育科黃富財課程督學(信箱:bm1623@gov.
taipei,電話:1999轉分機6353)。
五、檢送計畫暨申請書(範本)各1份,倘有相關疑義,請逕洽
國立臺灣大學(公共政策與法律研究中心)專案助理陳小姐或

藍小姐,電話:(02)3366-3366轉55758。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