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衛生福利部修正「兒童及少年結束家外安置後續追蹤 輔導與自立生活服務作業規定」,並自111年11月14日起 生效。 發佈日期 2022 年 12 月 02 日 發佈單位 學生輔導中心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79 公告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1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10159298號辦理。 二、旨揭作業規定名稱業修正為「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 理兒童及少年結束家外安置後續追蹤輔導與自立生活服務 作業規定」。 三、檢附修正總說明、對照表、全文及流程圖各1份。 相關附件 20025042_1113102423_ATTCH1 20025042_1113102423_ATTCH1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20025042_1113102423_ATTCH1.pdf291.36 KB新視窗開啟檔案20025042_1113102423_ATTCH3.pdf363.61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20025042_1113102423_ATTCH1.pdf20025042_1113102423_ATTCH3.pdf 20025042_1113102423_ATTCH4 20025042_1113102423_ATTCH4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20025042_1113102423_ATTCH4.pdf279.73 KB新視窗開啟檔案 20025042_1113102423_ATTCH4.pdf 【2022-12-0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編製「工友管理法規釋例彙編」電子書 【2022-12-02】臺北市政府市政大樓戶外電視牆播放事宜,詳如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