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農曆春節將至,請恪遵「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登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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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佈日期 | 2026 年 1 月 27 日 |
| 發佈單位 | 人事室 |
| 公告類別 | 教職員專區 |
| 公告等級 | 轉知 |
| 點閱次數 | 68 |
| 公告內容 | 🧨春節將至,餽贈、邀宴情形較為頻繁,請恪遵「臺北市政府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下稱本規範),並落實廉政倫理事件登錄。本府公務員遇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所為之餽贈或飲宴應酬,除有本規範第5點但書或第8點但書各款情形外,餽贈應予拒絕或退還,飲宴應酬則不得參加,並簽報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對於涉及請託關說事宜,亦應落實本規範第3、4點規定登錄備查,以維護民眾對公務員公正執行職務之信賴。 🔹收受餽贈要注意,廉政倫理莫忘記🔸 🔸飲宴應酬應避免,利害關係不參加🔹 🔹請託關說要注意,知會政風保權益🔸 政倫理規範之相關規定,請參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官網/科室業務/政風室/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第三股)專區,倘有廉政倫理規範相關問題,請聯繫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政風人員(1999轉分機1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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