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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1學年度全國學生表演藝術類競賽_因應室內口罩而做的調整計畫(要比賽的同學注意!)
發佈日期 2023 年 2 月 17 日
發佈單位 環保衛教組
公告類別 防疫專區, 學生專區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300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2月14日臺教師(一)字第1122600504號函辦理暨本局112年2月7日以北市教特字第1123012089號函續辦。

二、本局業於112年2月7日函送防疫計畫,惟為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2年2月9日發布之放寬室內口罩規定,爰就防疫計畫內有關口罩佩戴相關規定滾動修正,說明如下:
(一)依該競賽辦理期程是否跨112年3月6日為界,並採以該場地完賽為原則,分2類情形規劃。

(二)賽程跨3月6日者,仍依現行規定辦理:與會人員活動期間彼此保持社交距離,並全程佩戴口罩;參賽者(含指揮)得於演出時暫免佩戴口罩,演出前及結束仍應立即依規定佩戴口罩。

1、舞蹈比賽(全區個人/團體乙、丙組):112年2月21日至3月9日由桃園市辦理之賽程。
2、音樂比賽(團體組):112年3月1日至3月15日由臺北市、彰化縣及高雄市辦理之賽程。

(三)賽程於3月6日(含)以後者,依指揮中心最新規定滾動修正辦理:自112年3月6日起調整為全體與會人員(參賽人員、工作人員、評審及陪同人員)自主佩戴口罩,期程如下
1、舞蹈比賽(團體組):112年3月14日至3月23日由臺北市、嘉義縣辦理之賽程。
2、音樂比賽(個人組):112年3月16日至112年3月29日由嘉義市辦理之賽程。
3、戲劇比賽(團體組):112年4月7日至4月23日由花蓮縣辦理之賽程。
4、鄉土歌謠(團體組):112年4月17日至4月24日由新竹市辦理之賽程。

三、請依本修訂計畫進行防疫工作規劃,教育部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發布之疫情等級及防疫措施,滾動調整各項防疫措施及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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