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 公告主旨 | COVID-19疫苗公費接種期限延長至115年4月30日 |
|---|---|
| 發佈日期 | 2026 年 3 月 03 日 |
| 發佈單位 | 環保衛教組 |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
| 公告等級 | 轉知 |
| 點閱次數 | 62 |
| 公告內容 | 依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會議討論, 決議擴大COVID—19疫苗公費接種對象為 「滿6個月以上尚未接種之民眾」且「114年10月1日以後尚未接種之民眾」。 公費接種期限延長至115年4月30日 目前提供公費COVID—19疫苗計為: Moderna LP.8.1:適用年齡為滿6個月以上,滿6個月以上至 11歲民眾僅可接種Moderna LP.8.1 COVID—19疫苗。 Novavax JN.1:適用年齡為12歲以上,滿12 歲以上民眾可擇任1種廠牌疫苗接種。 前揭擴大接種對象期間內,尚未接種民眾皆可接種,如已接種其中1種廠牌疫苗者,則無須再接種。 旨揭疫苗接種地點相關資訊將定期更新於衛生局「公費流感疫苗及新冠疫苗接種專區」及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流感新冠疫苗及流感藥劑地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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