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北市教育政策白皮書及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小學雙語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二、該局為穩健推動雙語教育,建立教師雙語教學支持系統,提高教師推動雙語政策之專業能力,特訂定該計畫,重點摘要如下:
(一)目的:
1、提供有意投入雙語教育的教師瞭解明確的英語能力指標。
2、建立雙語教師的專業形象,打造本市雙語教學品保機制。
(二)實施對象: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小學教師及教保服務機構現職教保服務人員。
(三)申請資格:詳參附件第1至3頁。
(四)實施期程:自計畫發布日起實施。
(五)申請方式:
1、申請人請於114年1月1日至1月15日備齊文件(附表3、附表 4),免備文寄送至臺北市雙語推動辦公室
(110044臺北市信義區松山路287巷5號),並註明申請國民中小學教師雙語及教保服務機構教保服務人員
英語融入教學專長證明書,以郵戳為憑。
2、臺北市雙語推動辦公室於收件完成後,統一進行審核程序(附表5)。
(六)激勵措施:
1、具臺北市核發雙語教學專長證明書之教師,且於學校具有教授雙語課程之事實,得減授課或超鐘點2至4節。
2、具本市核發雙語教學專長證明書之教師或英語融入教學之教保服務人員,得從優申請臺北市年度推動國中小
雙語課程及教保服務機構英語融入教學績優個人評選。
三、檢附實施計畫(含相關申請表件及申請流程圖)及實施計畫附表3、附表4可編輯檔各1份如附加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