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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轉知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辦理「2023春季全民台語認證」報名相關事宜,鼓勵所屬教師、 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學生踴躍報考
發佈日期 2023 年 3 月 16 日
發佈單位 教學課務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研習講座, 學生專區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51
公告內容

轉知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辦理「2023春季全民台語認證」報名相關事宜,鼓勵所屬教師、 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學生踴躍報考。

說明:
一、依據國立成功大學112年3月9日成大產創字第1121100729號函辦理。
二、旨揭測驗報名期間及測驗日如下:
(一)第一階段報名:2023年3月13日(星期一)~2023年3月25日(星期六)。
(二)第二階段報名:2023年3月29日(星期三)~2023年3月31日(星期五)。
(三)測驗日期:訂於112年5月20日(星期六)。
三、相關資訊及認證簡章可至全民台語認證網站查詢下載(https://ctlt.twl.ncku.edu.tw/gtpt/index.html)。
四、請各校將旨揭測驗資訊公告於校內電子跑馬燈及公告欄,112學年度預計開設閩南語課程者務請鼓勵教師參與5月以前之認證測驗,以提高112學年度本土語文師資媒合機率,全程參與測驗者本署將補助認證報名費。
五、本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編制內現職教師(含長期代理)參加客語及閩南語能力認證中高級報名費,請依下列事項辦理:
(一)實施對象:高級中等學校編制內現職教師(含長期代理)。
(二)補助基準:
1、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全額補助。
2、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據財力級次,給予不同補助比率;財力等級屬第一級者,最高補助百分之八十四;第二級者,最高百分之八十五;第三級者,最高百分之八十八;第四級者,最高百分之八十九;第五級者,最高百分之九十,地方政府應編足相對分擔款。
(三)申請原則:教師應於測驗日確實到考並於完成測驗後,於准考證加蓋主辦單位到考證明章(逾期概不受理)後妥存,以利後續報名費補助申請。
(四)本案申請方式:將另函通知。
六、如對本認證考試有試務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成功大學台灣語文測驗中心,電話(06)2387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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