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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函轉有關欲申請他縣市介聘至苗栗縣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一案
發佈日期 2023 年 3 月 15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96
公告內容

一、依據苗栗縣政府112年3月7日府教務字第1120062626號函辦理。
二、該縣112學年度預估超額學校如下:三義高中國中部、致民國中、通霄國中、三灣國中、維真國中、大湖國中,若選填超額學校而有超額之情事,將依「苗栗縣所屬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兒園超額教師輔導介聘作業要點」辦理。
三、原住民族重點學校須符合原住民族教育法第34條規定,國小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應不得低於學校教師員額三分之一,國中及高中教育階段之原住民重點學校聘任具原住民身分之教師比率,不得低於該校教師員額百分之五,如非具原住民族身分之教師調入上開學校佔是項原住民族教師缺額者,將超額介聘至其他非原住民重點學校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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