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有關本市112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延長修業(重讀)申請 |
---|---|
發佈日期 | 2023 年 3 月 29 日 |
發佈單位 | 特殊教育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142 |
公告內容 | 一、依據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延長修業(重讀)申請及審查原則(詳見附件)辦理。 二、有關本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延長修業(重讀)申請作業程序,依申請及審查原則辦理: (一)學生父母或監護人應於112年4月10日(星期一)前,填妥申請表及應備資料向本校「學習評量組」申請。 (二)特教組將依規定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三、詳細申請流程及申請表請詳見附件。 |
相關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