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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本市112學年度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延長修業(重讀)申請
發佈日期 2023 年 3 月 29 日
發佈單位 特殊教育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42
公告內容

一、依據臺北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延長修業(重讀)申請及審查原則(詳見附件)辦理。

二、有關本市國民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學生延長修業(重讀)申請作業程序,依申請及審查原則辦理:

(一)學生父母或監護人應於112年4月10日(星期一)前,填妥申請表及應備資料向本校「學習評量組」申請。

(二)特教組將依規定辦理後續相關事宜。

三、詳細申請流程及申請表請詳見附件。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