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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學113學年度第2學期軍公教遺族學生申請就學優待一案
發佈日期 2025 年 3 月 28 日
發佈單位 學習評量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59
公告內容

一、初次申請軍公教遺族及育幼院童身分就學費用優待學生,應由各校初審後報局複審,俟本局核定補助後,再行繕造印領清冊報局請款,申請期程及程序如下:
(一)114年4月11日(星期五)前:針對新申請者,請檢附申請書、具國防部、銓敘部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發之卹亡給與令、撫卹令、撫卹金證書函送本局承辦人審核核定。
(二)114年4月23日(星期三)前:本局函知各校新申請者審核結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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