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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檢送「111年度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 調查人才庫高階研習班(第2期)」實施計畫1份,請貴校 薦派相關人員報名並惠予公假派代,請查照。
發佈日期 2022 年 3 月 28 日
發佈單位 生活教育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499
公告內容

一、依「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
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教育局111年1月20日校園
性別事件調查人才培訓及獎勵措施研商會議決議暨本中心
111年度研習行事曆辦理。
二、研習對象:
(一)培訓本市各級學校已完成「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
凌調查人才庫進階研習班」之人員。
(二)調訓已完成進階研習之校長與督學參加。
三、研習人數:30人。
四、研習日期:111年5月6、19、20、23日。
五、研習地點:本中心(112091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號)。
六、報名期限:即日起至4月25日(星期一)止。
七、研習時數:全程參與並繳交作業通過評量者核發23小時研
習時數,請假時數未超過總時數5分之2(9小時)者,得於參
訓次(112)年底前補課,詳見實施計畫。
八、注意事項:
(一)線上報名後,請將調查人才庫進階研習證書或研習時數
證明於4月25日前email給承辦人作為資格審查之依據,
未檢附者恕不遴選參加本研習。
(二)研習期間請全程佩戴口罩,未能配合者,恕無法入場參
加研習。若有發燒、呼吸道症狀(咳嗽、喉嚨痛、打噴
嚏)等情形,請勿到訓並主動聯繫告知。
(三)講義以提供電子檔為原則。研習期間請自備能連網、掃
描QR code、下載觀看檔案之電子裝置,或於研習前先行
列印,以利掌握研習內容。
(四)參加研習之學員請準時出席,遲到或早退超過20分鐘以
上者須請假1小時。完成報名程序之學員倘因故無法參
加,請依規定完成取消或請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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