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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檢送本中心「110年度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 調查人才庫進階研習班(第2期)」實施計畫1份,請派員 參加並核予出席人員公假派代。
發佈日期 2021 年 9 月 23 日
發佈單位 生活教育組
公告類別 研習講座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149
公告內容

說明:
一、依「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暨本中心110年度研習行事曆
辦理。
二、研習目標:培養本市各級學校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調查專業素養之專家學者核心知能,提升各項預防
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能力,及發生事件時之調查處理能力,以達建立性別平等之友善校園目標。
三、研習對象及資格: 培訓本市各級學校已完成調查人才庫初階培訓之人員(請勿薦派曾涉及校園性別事件並經調查後事
實認定成立之行為人參加)。
四、研習日期:110年10月20(星期三)、26(星期二)、28(星期四)、11月3(星期三)、4日(星期四),共5天。五、研習地點:本中心(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號)。
六、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月6日(星期三)止。
七、報名方式
(一)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行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站(https://insc.tp.edu.tw)報名,並列印報名表經行政
程序核准後,再由學校研習承辦人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報名。如報名踴躍而致額滿,本中心得提前截止報名。
(二)線上報名後,請務必同步於10月6日(星期三)前寄交初階調查人才庫研習證書之影本或初階24小時(109年起為23小時)研習時數證明(可至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之研習護照查詢處列印)給承辦人,以作為資格審查依據(傳真
或電郵均可,請再來電確認是否寄達),未依期限前檢附者恕不予以遴選。
八、11月3日及11月4日,請自備筆記型電腦及充電線(中心恕不提供) 以應課程需求。
九、為落實新型冠狀病毒防疫,研習期間請全程佩戴口罩,若有發燒呼吸道症狀(咳嗽、喉嚨痛、打噴嚔)等情況,請
勿到訓。為維護研習品質,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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