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
詳簡章
科目 |
代理性質 |
工作職務 |
正、備取名額 |
備註 |
正取 |
備取 |
特殊教育科
(巡迴輔導班) |
懸缺 |
特教
行政 |
1 |
擇優
0~2名 |
1. 工作地點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特教科為原則。
2. 辦理教育局特殊教育相關業務。 |
聘期: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如於114年8月1日後錄取報到,則以實際報到日起聘用及敘薪) |
特殊教育科
(巡迴輔導班) |
懸缺 |
特教
行政 |
5 |
擇優
0~4名 |
1. 工作地點以東區特教資源中心為原則。
2. 辦理本市國民中學身心障礙學生評估、鑑定安置與研習等業務
3. 辦理本市國民中學特殊教育教師專業增能、巡迴團隊等業務。 |
特殊教育科
(巡迴輔導班) |
懸缺 |
身心障礙課程教學 |
1 |
擇優
0~2名 |
1. 工作地點以六合學苑為原則(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240巷19號),並須配合本中心業務調整或視需求臨時支援他校。
2. 六合學苑教學、個案管理輔導與學苑相關行政事務,並視需求支援中心相關工作。 |
特殊教育科
(巡迴輔導班) |
懸缺 |
身心障礙課程教學 |
1 |
擇優
0~2名 |
1. 工作地點以臺北市大型醫院、西區特教資源中心為原則。
2. 病弱學生之教學、個案管理輔導與相關業務。 |
備註:各缺按錄取分數高低依序進用,本校依甄試結果,必要時得不足額錄取,遇缺依序遞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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