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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芳和實中114學年度第3次正式教師甄選不辦理初試-高中自然(物理或地球科學)
發佈日期 2025 年 7 月 08 日
發佈單位 人事室
公告類別 重要公告,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59
公告內容

114學年度第3次正式教師甄選-高中自然(物理或地球科學)

一、報名人數未達8人不辦理初試,114年7月14日(星期一)書面驗證通過後,114年7月15日(星期二)直接進入複試。報名人員:

陳○靜     准考證號HPH114001

余○青     准考證號HPH114002

龔○銘     准考證號HPH114003

楊○寬     准考證號HPH114004

賴○平     准考證號HPH114005

陳○欣     准考證號HPH114006

陳○中     准考證號HPH114007

二、報名人員書面驗證時間及方式

(一)驗證時間:114年7月14日(星期一)09:00至15:00止完成繳驗證件及資料。

(二)驗證地點:本校1棟1樓人事室。

(三)繳驗相關證明文件:(請考生自行準備足夠的份數,本校不提供影印服務)。

  1. 報名表(自報名系統列印)1式10份
  2. 複試報名費300元
  3. 個人自傳(格式如附件1)1式10份
  4. 簡述相關經驗(照片文字並陳,格式自訂1式5份)
    • 專題研究或PBL課程發展與執行經驗
    • 自主學習陪伴經驗
    • 除了教育工作外,平時關注的全球或社會議題
    • 戶外活動經驗
  5. 切結書(附件2)
  6. 委託報名者繳交委託書(附件3)。
  7. 繳驗相關證明文件:
  • 國民身分證。
  • 合格教師登記證(證書)。
  • 學歷證件:

①畢業證書(大學以上)影本(凡持國外學歷證明者,請繳交畢業書中文翻譯本,並須繳驗駐外單位查學歷屬實文件及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具有中等學校教師資格之證明文件,始得報名且不以切結方式要求事後補送件)。

②相關經歷之服務證明(或離職證明)。教育學分證明、專門科目學分證明。

  • 服役證件(無則免附)。
  • 最近5年成績考核通知書。
  • 實習教師檢附實習教師證明及114年8月23日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書。
  • 通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教師檢附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及114年8月23日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書。
  •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身心障礙手冊 B.曾任選手並得到市級、全國級或世界級獎牌證明 C.英文能力檢定證書 D.本土語言相關證書

以上證明文件應依序夾訂成冊,正本當場驗還,另繳交影本1份(以A4規格影印)備查,由收件人員簽收。證明文件如有偽造,縱因甄選前後未能察覺而予錄取,一經查證屬實,立即予以解聘並追究當事人相關法律責任;應聘後無法取得合格教師證書者,亦予以解聘。

 

三、複試時間:114年7月15日(星期二)上午08:30起進行抽籤、教學演示及口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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