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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轉知「大稻埕遊客中心所屬騎樓,自112年1月1 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發佈日期 2022 年 12 月 13 日
發佈單位 環保衛教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60
公告內容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及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辦理。
二、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本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預定公告大稻埕遊客中心(地址: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1段44號)所屬騎樓,自112年1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三、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另載於本局網站(網址:http://health.gov.taipei)公告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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