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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1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之超額比序項目 「均衡學習」與「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原則 (國九升學)
發佈日期 2021 年 12 月 02 日
發佈單位 學習評量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升學新訊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494
公告內容

111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之超額比序項目 「均衡學習」與「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原則,如下說明: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8月10日臺教技(一)字第1100092937A號令
修正「五專多元入學方案」及110年12月1日111學年度五專
優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第2次委員會議通過之旨揭招生簡章規定辦理。

二、「均衡學習」積分採計原則如下:
(一)108學年度以後入學國民中學者,採計健康與體育、藝
術、綜合活動、科技等四學習領域之七年級上、下學
期、八年級上、下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等5學期成績。
(二)107學年度以前入學國民中學者,採計健康與體育、藝術
與人文、綜合活動等三學習領域之七年級上、下學期、
八年級上、下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等5學期成績。
(三)每1項可採計學習領域「5學期平均成績」達60分以上得7
分,積分上限為21分。

三、因應全國實施疫情警戒期間,影響學生參加校內服務學習
課程及活動,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服務或社區服務。為兼顧
學生升學權益,「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原
則,調整如下:
(一)服務時數每1小時得0.5分(積分上限15分,計30小時)
(二)僅適用參加111及112學年度旨揭招生服務學習積分採計。

以上依中華民國110年12月2日技專招聯試字第1102130118號來文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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