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111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之超額比序項目 「均衡學習」與「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原則 (國九升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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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1 年 12 月 02 日 |
發佈單位 | 學習評量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升學新訊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494 |
公告內容 | 111學年度五專「優先免試入學」招生之超額比序項目 「均衡學習」與「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原則,如下說明: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8月10日臺教技(一)字第1100092937A號令 修正「五專多元入學方案」及110年12月1日111學年度五專 優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第2次委員會議通過之旨揭招生簡章規定辦理。 二、「均衡學習」積分採計原則如下: (一)108學年度以後入學國民中學者,採計健康與體育、藝 術、綜合活動、科技等四學習領域之七年級上、下學 期、八年級上、下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等5學期成績。 (二)107學年度以前入學國民中學者,採計健康與體育、藝術 與人文、綜合活動等三學習領域之七年級上、下學期、 八年級上、下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等5學期成績。 (三)每1項可採計學習領域「5學期平均成績」達60分以上得7 分,積分上限為21分。 三、因應全國實施疫情警戒期間,影響學生參加校內服務學習 課程及活動,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服務或社區服務。為兼顧 學生升學權益,「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原 則,調整如下: (一)服務時數每1小時得0.5分(積分上限15分,計30小時) (二)僅適用參加111及112學年度旨揭招生服務學習積分採計。 以上依中華民國110年12月2日技專招聯試字第1102130118號來文公告周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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