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 111學年度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之超額比序項目 「均衡學習」與「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原則,如下說明 (國九升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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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日期 | 2021 年 12 月 02 日 |
發佈單位 | 學習評量組 |
公告類別 | 最新消息, 升學新訊 |
公告等級 | 無 |
點閱次數 | 377 |
公告內容 | 111學年度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之超額比序項目 「均衡學習」與「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原則,說明如下: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8月10日臺教技(一)字第1100092937A號令 修正「五專多元入學方案」、110年11月1日臺教技(一)字 第1100148107號函核備「五專聯合免試入學作業要點」及 110年10月20日全國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委員會北中南三 區專聯合免試入學招生111學年度第1次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二、「均衡學習」項目積分計算,說明如下: (一)108學年度以後入學國民中學者,採計健康與體育、藝 術、綜合活動、科技等四學習領域之七年級上、下學 期、八年級上、下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等5學期成績。 (二)107學年度以前入學國民中學者,採計健康與體育、藝術 與人文、綜合活動等三學習領域之七年級上、下學期、 八年級上、下學期及九年級上學期等5學期成績。 (三)五專聯合免試入學,每1項可採計學習領域「5學期平均 成績」達60分以上得2分,積分上限為6分。 三、因應全國實施疫情警戒期間,影響學生參加校內服務學習 課程及活動,或於校外參加志工服務或社區服務。為兼顧 學生升學權益,「多元學習表現-服務學習」積分採計原 則,調整如下: (一)服務時數每4小時得1分(積分上限7分,計28小時)。 (二)僅適用參加111及112學年度旨揭招生服務學習積分採計。 以上依中華民國110年12月2日技專招聯試字第1102130119號來文公告周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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