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2年度青春動滋券延長抵用至113年6月30日,並配合常態化措施,113年度青春動滋券於113年1月1日上午10時起開放領用 發佈日期 2023 年 12 月 26 日 發佈單位 運動推廣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694 公告內容 22550201_1123036052_ATTCH2 22550201_1123036052_ATTCH2 檔案名稱檔案大小檔案格式下載22550201_1123036052_ATTCH2.pdf2.40 MB新視窗開啟檔案 22550201_1123036052_ATTCH2.pdf (點擊下載檔案) 22550201_1123036052_ATTCH2 一、為培養青年族群自主參與運動及欣賞賽事消費習慣,教育部自今(112)年6月1日起每年常態發放青春動滋券,鼓勵16歲至22歲國民積極參與體育活動和觀賞運動賽事。為提供民眾完整的一年抵用期程,112年度青春動滋券延長抵用至113年6月30日,並配合常態化措施,113年度青春動滋券於113年1月1日上午10時起開放領用,相關規劃如下: (一)領券資格:16歲至22歲且於國內現有戶籍之國民。 1、112年度:出生日期為90年1月1日至96年12月31日止。 2、113年度:出生日期為91年1月1日至97年12月31日止。 (二)領用期程: 1、112年度:112年6月1日上午10時起延長至113年6月30日。 2、113年度:113年1月1日上午10時起至113年12月31日。 (三)領用方式:至動滋網領取青春動滋券頁面,輸入姓名、身分證號、健保卡號、出生年月日、手機號碼、電子郵件等基本資料,經驗證符合年齡身分資格及手機簡訊或電子郵件驗證碼無誤,即可獲取二維碼(QR code),可截圖或列印,於臨櫃消費時使用,或輸入付款碼,於線上平臺消費使用。 (四)動態QR code機制:領取之QR code及付款碼限當日有效,若需於其他日期進行消費抵用,則須重新上動滋網重新取得QR code,以避免所領取之動態QR Code及付款碼遭他人盜用。 (五)適用範圍:提供「做運動」、「看比賽」相關服務,且經本署審核通過之青春動滋券合作店家。合作店家資訊可於動滋網查詢。 (六)注意事項:青春動滋券限本人使用,請妥善保存個人資料,避免遭有心人士盜用。 二、敬請協助邀請體育運動團體及運動業者加入青春動滋券合作店家,並轉知所屬單位將青春動滋券海報張貼於公布欄及於網站宣傳,鼓勵青年族群利用青春動滋券參與體育活動或觀賞運動賽事,讓運動成為青春歲月的美好回憶。 三、另依據本署「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推動發展地方特色運動觀光遊程實施要點」,112年已陸續核定相關縣市推動運動觀光,建議於遊程規劃中結合青春動滋券抵用措施,以串連及結合公私部門能量,擴增地方經濟效益,促進運動產業正向永續發展。 四、青春動滋券相關資訊可上動滋網(500.gov.tw)查詢,或電洽客服專線02-77523658(每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30分)。 相關附件 【2023-12-26】2023臺灣運動產業博覽會 【2023-12-25】臺北市芳和實驗中學113學年度國中部新生入學 第二階段抽籤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