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3學年度第1學期現役軍人子女就讀中等以上學校減免學費申請表,符合資格者請於9/6(五)前提出申請
發佈日期 2024 年 8 月 29 日
發佈單位 學習評量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47
公告內容

♦請檢附申請補助之軍眷補給證影本(應徵召服現役者,應繳交鄉鎮公所所出具之在營服役證明)、學費單影本、申請表,於113.9.6(五)前洽學習評量組提出申請。

說明:

一、下列人員子女不得申請:
1.後備軍人、退役、支領終身俸或退休俸或生活補助費者。
2.除役者。
3.無現役軍人身分:軍事學校專任教員、國軍編制內外之聘僱人員、文武兩用編制內之文職人員等。
二、公立學校學生填寫一份由學校核定之;私立學校學生填寫二份,一份存校,一份彙報教育局申請用。
三、依「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附表九「子女教育補助表」說明五規定略以,已獲有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條例享有公費、減免學雜費之優待,或已領取其他政府提供之獎助,或全免或減免學雜費者,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

相關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