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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113學年度第1學期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高中職減免學雜費申請,欲申請者請於9/6(五)前填妥申請表並檢附資料,送至學習評量組
發佈日期 2024 年 8 月 27 日
發佈單位 學習評量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68
公告內容

貴家長您好:

「臺北市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高中職減免學雜費」補助申請

因有財稅查調時程,故欲申請者務必於9/6(五)前提出申請。

113年2月起高中均免學費,免學費部分無需申請。

此申請補助為減收雜費申請。(家戶最近一年度所得未超過新臺幣二百二十萬元由教育部向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查調)

1.申請身心障礙學生及身心障礙人士子女就學高中職減免學雜費補助者,因查調家庭所得總額所需,請填列學生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之基本資料,已婚學生則須加填配偶基本資料。
2.若僅填寫父或母,或註明其中一方非法定代理人, 請提供新式戶口名簿(記事欄不可省略)等證明文件以供查驗。

**填寫申請表注意事項如下**

說明:
1.113 學年度第 1 學期家庭所得總額查調統一採計 111 年度依教育部助學補助系統公告 。

2.已依其他規定領取政府公費就學補助或學費減免優待者,除相關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依本要點規定申請補助。
3.請檢附戶口名簿正本乙份驗畢退還 ,必要時並加附新式戶口名簿(包括記事欄)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4.本表由學生親自填寫,並經學生父母或代理人簽章。

有疑問者請洽學習評組#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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