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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北市府教育局補助「臺北市114學年度第2學期現職教師自主揪團雙 語研習實施計畫」,請符合申請條件之學校,鼓勵有意進行雙語增能教師踴躍提出申請
發佈日期 2025 年 12 月 18 日
發佈單位 教學課務組
公告類別 教職員專區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15
公告內容

一、本案為鼓勵教師加入本市雙語教育行列,並為學校轉型雙
語教育學校提前準備。補助教師揪團自組雙語專業學習社
群,由教師帶領同儕合作共備、協同教學、共學共享、活
化課堂教學活動,提升學生學習成效。
二、旨案實施計畫詳如附件,重點摘要如下:
(一)實施對象:臺北市公立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組長及
教師(含代理、代課教師),但不包含已核定為雙語教
育學校者。
(二)申請與執行時間:
1、計畫申請:即日起至115年1月16日(星期五)止。

2、計畫執行:核定日起至115年7月3日(星期五)止。
3、具審查機制,通過後方可執行計畫。
(三)辦理方式:
1、教師可自主揪團或跨校揪團,每校限申請1團。滿6人
即可提出申請,全校班級數為6班以下學校,滿3人即
可提出申請。
2、申請表及經費明細表,經揪團發起人學校進行初審通
過後,至線上表單系統(https://forms.gle
/BQ5uFtscTt3f9kDu9)填寫申請資料,並上傳已核章
申請表及經費明細表電子檔,另將正本2份寄至雙語推
動辦公室進行複審(聯絡箱016,申請自主揪團雙語研
習)。
3、各校需按時完成補助經費編列、修訂、核銷與成果報
告。
(四)研習主題:以精進教師雙語能力及精進教學為主,研習
內容包含教師英語聽說讀寫能力增進、英語檢定準備、
英文課室用語、雙語教學課程設計、雙語教材研發等。
(五)申請團數與經費:每校限申請1團,申請經費以3萬元為
限,本局將依年度經費額度進行補助。
三、本案委請劍潭國小承辦,請各校於115年7月17日(星期
五)前將簽到表、實際支用明細表、憑證資料、學校領據
正本寄至承辦學校,並將成果報告以電子郵件寄至指定信
箱,以利核撥經費。
四、檢附實施計畫、報名表件(含申請表、經費明細表、簽到
表與成果報告)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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