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和平紀念日(2月28日)當日下半旗辦法 發佈日期 2024 年 2 月 21 日 發佈單位 生活教育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無 點閱次數 359 公告內容 查國旗下半旗實施辦法第3條:「和平紀念日當日下半旗一日。」第8條:「下半旗時,應先將國旗升至桿頂,再下降至旗身橫長二分之一處。降旗時,仍應升至桿頂,再行下降。」及第9條:「下半旗時,與國旗並列懸掛之旗幟,其高度不得高於國旗。」依上開規定辦理。 相關附件 【2024-02-21】臺北市立北投國民中學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辦理「112學年度第二學 ... 【2024-02-21】113年度學生自行車安全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