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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和平紀念日(2月28日)當日下半旗辦法
發佈日期 2024 年 2 月 21 日
發佈單位 生活教育組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63
公告內容

查國旗下半旗實施辦法第3條:「和平紀念日當日下半旗一日。」第8條:「下半旗時,應先將國旗升至桿頂,再下降至旗身橫長二分之一處。降旗時,仍應升至桿頂,再行下降。」及第9條:「下半旗時,與國旗並列懸掛之旗幟,其高度不得高於國旗。」依上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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