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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有關教育部於113年8月辦理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鼓勵教師、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學生等人踴躍報考
發佈日期 2024 年 4 月 16 日
發佈單位 教學課務組
公告類別 研習講座, 學生專區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22
公告內容

有關教育部於113年8月辦理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鼓勵教師、本土語言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學生等人踴躍報考。

說明:
一、依教育部113年4月11日臺教社(四)字第1132401283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鼓勵全民學習閩南語,並加強教師專業素養及學生語言能力,特舉辦旨揭認證考試。113年第1次考試已於3月辦理完竣,第2次考試訂於8月舉行。有關8月考試報名時間自113年4月15日上午9時起,至同年5月10日下午5時止。報名費為新臺幣250元,19歲以下(含)免報名費。歡迎至考試官網(https://blgjts.moe.edu.tw)線上報名。
三、考量8月考試首次將「A卷」改為「電腦化測驗」,故8月3日(星期六)先考B卷,8月4日(星期日)再考A卷。若學齡前幼兒(6歲以下)或高齡者(65歲以上)欲報考A卷,且評估於測驗期間全程操作電腦有困難,可申請「特殊需求服務」;其考試方式,除「口語測驗」不論卷別均以電腦施測外,餘將採傳統紙筆方式應試。詳情請參閱考試官網之簡章內容。
四、另,團報人數超過30人時,教育部將函請有關部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大專校院等依權責酌予行政獎勵或另行嘉勉。
五、為提高教師參與意願,儲備本市本土語師資,請各校依據本局113年3月11日北市教國字第1133043517號函,自113年度起核予參與閩南語能力認證且通過B2級以上認證人員補休1日,惟課務自理。
六、有關考試相關資訊(包含簡章及施測模擬平臺)已公布於考試官網中。倘有任何問題,可洽總試務中心服務專線:0800-699-566(免付費)/02-77493664;電子郵件信箱:blg.sce@deps.ntnu.edu.tw。以上訊息請協發布於電子跑馬燈、布告欄等處進行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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