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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本校 110 學年度第 5 次代理教師 (英語科) 第 1 次招考直接複試
發佈日期 2021 年 8 月 11 日
發佈單位 課程發展中心
公告類別 最新消息
公告等級
點閱次數 451
公告內容
  • 國中英語科代理教師第 1 次招考因報名人數未大於複試人數,直接進入複試,請依下列說明辦理複試報名資料繳交程序。
  • 複試報名資料繳交方式:(可參閱簡章九、複試報名資料繳交方式)
    • (一)繳交方式:請以電子郵件傳送,不受理通訊報名。請注意報名截止時間為複試當日上午10:00截止,報名時即應提供之必附文件電子檔。
    • (二)需檢附文件:以下文件請依順序合併或掃描成 1 個 PDF 檔(檔名以姓名命名),傳送至本校教學組公務信箱 fhjhs202@fhjhs.tp.edu.tw
      • 報名表(自報名系統列印)
      • 個人自傳(格式如附件1)
      • 戶外活動經驗(照片及文字簡述並陳,格式自訂)
      • 切結書(附件2)
      • 繳驗相關證明文件:
          • 國民身分證。
          • 合格教師登記證(證書)。
          • 學歷證件:畢業證書(大學以上)影本(凡持國外學歷證明者,請繳交畢業書中文翻譯本,並須繳驗駐外單位查學歷屬實文件及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具有中等學校教師資格之證明文件,始得報名且不以切結方式要求事後補送件)。
          • 教育學分證明、專門科目學分證明。
          • 服役證件(無則免附)名
          • 最近 5 年成績考核通知書。
          • 為兼顧依師資培育法通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並修習教育實習成績及格者,得檢附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當年度資格考試及格證明(如成績單)、修習教育實習成績通過證明等,先行切結報名 (切結截止日期以 10 月 31 日為限),教師證書後補。
          • 通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教師檢附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及 110 年 8 月 23 日前能取得合格教師證書之切結書。
          •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A.身心障礙手冊 B.曾任選手並得到市級、全國級或世界級獎牌證明 C.英文能力檢定證書。

        證明文件如有偽造,縱因甄選前後未能察覺而予錄取,一經查證屬實,立即予以解聘並追究當事人相關法律責任;應聘後無法取得合格教師證書者,亦予以解聘。

  • 複試將於 8 月 11 日 (星期三) 下午 1 點進行,請於 12 點 40 分到校,辦理抽籤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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