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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公告

公告主旨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有關「本市辦理115年度教育部教學卓越獎初選」報名時 間展延至115年2月12日(星期四)止,鼓勵同仁踴躍參加
發佈日期 2026 年 2 月 11 日
發佈單位 教學課務組
公告類別 教職員專區
公告等級 轉知
點閱次數 123
公告內容

一、為辦理教育部教學卓越獎初選,擬定旨揭實施計畫。為鼓
勵各校所屬人員參與,補助參賽學校(園)教學團隊初、
複選經費。
二、初、複選補助經費及獎金如下:
(一)初選補助經費每校新臺幣(以下同)2萬元;初選獲得優
等者獎金計1萬6,000元、甲等者獎金計1,500至2,000
元。
(二)複選補助經費每校9萬元;複選獲得金質獎獎金計60萬
元、銀質獎獎金計30萬元及佳作獎獎金計3萬元。
三、有意參賽之學校(園)請於115年2月12日(星期四)下午4

時前,將報名文件(含紙本與電子檔)以掛號信或親送等
方式送達麗山國中教務處(地址:114008臺北市內湖區內
湖路1段629巷42號,電話:2799-1867轉201,聯絡人:陳
主任)。
四、前開初選補助經費2萬元得用於教學方案及簡報製作、專家
諮詢出席費或膳費等用途,請有意報名學校於115年2月12
日(星期四)前函報或寄送經費概算表核章正本至本局。
五、檢送旨案「實施計畫(含報名表件)」及「補助經費概算
表(範例)」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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