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人士場地借用申請
臺北市芳和實驗中學校園場地開放借用一覽表
場地名稱 | 開放借用時間 | 收費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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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場(室外綜合球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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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借用舉辦活動或比賽時,每一單位(2 小時)收費新台幣 550 元整。如需使用照明設施,電費另計(投幣機:30元使用1小時) |
會議室 | 每間每一單位(2 小時)收費新台幣 500 元整。 | |
視聽教室 | 每間每一單位(2 小時)收費新台幣 500 元整。 | |
藝游軒 | 每間每一單位(2 小時)收費新台幣 1350元 整。 | |
表藝教室 | 每間每一單位(2 小時)收費新台幣 800 元整。 | |
教室 | 每間教室每一單位(2小時)收費新台幣 220 元整。 |
備註:
- 保證金室內每次預收新台幣 5,000 元整;室外每次預收新台幣 10,000 元整。
- 夜間照明及冷氣設備依使用狀況另外收費。
- 依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第5條申請校園場地使用許可,應於使用日七日(工作日)前為之。
- 依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第5-6條申請人應於許可處分送達後三日內繳納場地使用費、保證金及其他費用。未遵期繳納者,不得使用。
- 借用申請者請先參閱附件一(111年修正版場地租借費用),並填妥附件二(場地借用申請書)、附件三(場地切結書)、及附件四(防疫計劃書)等,洽本校行政管理中心場地租借承辦人辦理後續租借事宜。
附件二:場地借用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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