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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人士場地借用申請

臺北市芳和實驗中學校園場地開放借用一覽表

 

場地名稱 開放借用時間 收費標準
運動場(室外綜合球場)
  • 上學期間平日:18:00 至 21:00。
  • 非上學期間平日:08:00 至 17:00。
  • 例假日:08:00 至 17:00。
團體借用舉辦活動或比賽時,每一單位(2 小時)收費新台幣 550 元整。如需使用照明設施,電費另計(投幣機:30元使用1小時)
會議室 每間每一單位(2 小時)收費新台幣 500 元整。
視聽教室 每間每一單位(2 小時)收費新台幣 500 元整。
藝游軒 每間每一單位(2 小時)收費新台幣 1350元 整。
表藝教室 每間每一單位(2 小時)收費新台幣 800 元整。
教室 每間教室每一單位(2小時)收費新台幣 220 元整。

備註:

  • 保證金室內每次預收新台幣 5,000 元整;室外每次預收新台幣 10,000 元整。
  • 夜間照明及冷氣設備依使用狀況另外收費。
  • 依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第5條申請校園場地使用許可,應於使用日七日(工作日)前為之。
  • 依臺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場地第5-6條申請人應於許可處分送達後三日內繳納場地使用費、保證金及其他費用。未遵期繳納者,不得使用。
  • 借用申請者請先參閱附件一(111年修正版場地租借費用),並填妥附件二(場地借用申請書)、附件三(場地切結書)等,洽本校行政管理中心場地租借承辦人辦理後續租借事宜。
附件二:場地借用申請書